“小满”文案侵权事件以北大满哥免费授权而告终。“任何事物都有裂缝。这就是光明的来源。”这句话用在这个波折上再合适不过了。满哥积极维权,奥迪第一时间响应并解决。虽然整个事件暴露出社会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还有待加强,但正是这次曝光给所有关注事件的人上了一课。没有裂缝,没有新的生长。
在中国的“十四五”规划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是重要内容之一。在这种大趋势下,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在增强,知识产权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因此,小满文案侵权事件刚刚告一段落,中国古典舞诗剧《只有这一片绿》的导演周丽娅就已发声,称舞蹈被抄袭。她似乎不应该感到非常惊讶。
浙江卫视少儿频道的舞蹈在动作造型和服装造型上几乎99%与《只有这一片绿》相似。媒体迅速跟进报道。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发表道歉声明,向周丽娅、韩震等创作老师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希望得到理解和妥善处理。
此次事件中的被侵权对象“唯此青”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具体来说是舞蹈作品。舞蹈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舞蹈是指舞蹈动作的设计,设计要符合作品原本的要求。
著作权侵权属于知识产权侵权,也是民法典侵权行为法调整的侵权行为之一。实践中,一般认为知识产权侵权不需要故意侵权,即采取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这意味着,对于主张著作权权利的权利人来说,不需要证明对方是否主观,只需要证明自己拥有某一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人在我国侵权法框架下实施了侵权行为即可;要求赔偿的,还应提交侵权人的实际损失或利润、自身维权费用等证据。
很多地方高院对此都有专门的规定。《上海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指南》(2004)的规定给出了方向性的指导:
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1)原告应当提交下列权利证据,证明其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著作权人和著作权相关权利人起诉的,应当提交证明其著作权和著作权相关权益真实性、有效性的文件,包括手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继承人起诉著作权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2)原告应当提交以下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原告应提交被控侵权复制品及其销售发票等证据。
(3)原告应提交以下赔偿证据,证明原告提出的赔偿金额是有事实依据的:
原告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本指南在Waco数据库中搜索时仍然有效。然而,中国的著作权法最近进行了修订。
修改后的《著作权法》规定,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赔偿。权利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赔偿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
赔偿金额上限的提高,显然也是为了提醒人们保护原创,尊重原创。这里值得再次提醒的是,权利人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时,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手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取得权利的合同等。
可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可以提交的证据之一。是的,当然是好的;不,当然,你可能不会输。但是,如果可能的话,为自己的作品注册版权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
另外,在知识产权纠纷中,证据保全和公证极其重要。我已经连续写了三篇关于版权的文章。简单介绍一下作者。
作者简介:李志玲,上海沈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国际法委员会委员,安徽史静第一代女记者。她有英国留学的经历,偶然读了两个硕士,在一流大学商学院做培训工作。欢迎沟通咨询。